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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馆托管后 别丢了公益性 需要兼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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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4年,第23届省运会将在济宁举行。目前,济宁奥体中心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。近日,济宁市政府宣布,珠江实业获得该场馆赛事结束后的五年运营管理权。

  这条托管之路,能否让耗资巨大的场馆焕发生命力?托管之后,又该如何兼顾公益性?

  记者注意到,签约是在场馆建设完之前进行的。有关负责人说,这有利于避免建设与管理相脱节的情况出现。先保障赛事再进行运营的模式也有助于实现以馆养馆、以场养场。

  这条市场化之路真的如此有用吗?记者发现,省外已有不少城市进行尝试,并收到成效。例如在江苏省,得益于企业化管理模式,南京奥体中心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5%,收入已基本实现平衡。

  “用了纳税人的钱建馆,就不能再用纳税人的钱养馆。”这一要求也在逼着体育场馆的运营围着市场转,通过良性经营获得收益后,再反哺公益性文体活动和场馆维护。

  当然,场馆托管后,要避免其出现一味追求经济效益,而偏离了公益属性的情况。尤其不能出现体育场馆只注重经济效益,从而出现老百姓进不去、进不起的情况。

  济宁市副市长石爱作在签约仪式上指出,选择和珠江实业集团合作,就是按照政府“花钱买服务”的思路,探索一条“体育部门管理,专业公司运作”的路子,统筹考虑场馆赛后运营和管理,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目标。

  其实,这也要求政府不能在体育场馆托管后“大撒把”,应担负起监督者的角色,保证群众性体育运动,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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